日前,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公安局刑警大队破获一起信用卡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鄂托克旗乌兰镇居民王某到银行取款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找不到了,便立即挂失,不料经银行工作人员查询,王某卡内存的8000元钱已不翼而飞,王某遂向公安机关报了案。通过调查取证,刑警大队民警确定这是一起信用卡诈骗案。通过进一步侦查,警方很快确定了嫌疑人李某某,并将其抓获。
经讯问,李某某供述,其近日于无意中捡到了一张银行卡,便抱着侥幸心理前往银行的ATM机上取款,通过猜试的方法,李某竟猜出了这张银行卡的密码,便立即将卡内的8000元取出,并挥霍。
我国《刑法》规定,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且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方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