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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独家解读高云翔保释:是否性侵仍有待认定

发布时间: 2018-07-01 19:03:57 来源: 未知 作者: 佚名
新浪娱乐联系到张律师,针对现场检测出DNA、性交和性侵的认定、保释成功的条件等问题做进一步的释疑。

高云翔董璇一家

高云翔董璇一家

2018年6月29日,悉尼时间下午两点三十五分左右,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法官Lucy McCallum宣布同意对高云翔进行保释。距离3月27日高云翔被捕,已过去整整三个月的时间,但处理的基本上是保释等程序问题,案件的实质审理尚未启动。

高云翔保释成功后,对本案案情亦有一定了解的著名律师张起淮对本案做出了详细解读。新浪娱乐联系到张律师,针对现场检测出DNA、性交和性侵的认定、保释成功的条件等问题做进一步的释疑。张律师表示,此类案件一般要打两年的时间。

焦点一:现场检测出DNA可以等于发生性侵吗?

高云翔被指控的罪名是性侵罪。接到受害人报案后,警方当天便到现场进行了侦查和取证。随后,警方将从中证据中提取的到DNA等物质送至相关部门检测。

有报道称,法官在庭审时指出在房间内枕套上的精液中,验得高云翔的DNA,房间内的血迹中也验出高云翔的DNA。

张起淮律师认为,现场检测出DNA不等于发生性侵。

他给出了四点理由——

1。 警方取证和检测DNA的对象包括所有进出案发房间的人员。“提取的时候,所有进去过的人的DNA都提取到了。如果高云翔进入过案发房间,则在采集的证据中检测出高云翔的DNA是正常的,高云翔从来没有说他没进去过这个房间。”

2。 可以提取出DNA的证据,不仅包括精液、血液,还包括毛发、唾液、汗液、皮屑等,“究竟提取到的是什么DNA,没法直接推断。”

3。 有报道称,法官在庭审时指出在房间内枕套上的精液中,验得高云翔的DNA,房间内的血迹中也验出高云翔的DNA。“但即使有DNA和精液,也没法确认发生了性交,比如有时候用手也可能会有精液。”

4。 即便有证据证明确实有性交行为,但要构成性侵罪,还涉及到受害人是否自愿发生性交,以及高云翔是否明知受害人不同意等问题。目前,还没有任何证据向高云翔的代理律师和家属出示,法官也并未做出认定,还需要等待后续的审理结果。

张律师强调,检测出DNA并不等于性侵,没有检测出DNA也不等于没有性侵。他举例了李天一的案件,当时并没有提取到李天一的DNA,但是同样定罪了。

张律师还表示,目前检方提供的只是初步的DNA鉴定,只能表明现场有高云翔的DNA。但是还需要详细的科学鉴定报告,在刚刚结束的庭审中检方并没有提供,有可能会在案件进入正式审理后再提交。但即使有了DNA鉴定报告,还需要和相关的证据形成证据链,才能定性性侵。

焦点二:性侵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何为定性性侵的相关证据链,张律师表示要看行为表现、有没有暴力的痕迹、有没有监控和客观证据证明不愿意、是否及时报案如实描述被性侵的过程,等一系列证据。

张律师认为,从目前已知信息来看,在监控以及事后报案这两点上,都存在不利于女方的证据。

1。 没有第一时间报案

根据高云翔工作室的公开声明,“女方多次改变自己的证词,前后共四个版本,每一个版本都比上一个版本的情节描述更加严重。其中,第一个版本的证词中张某表示自己并不想报警,张某在当晚回到家后一直企图隐瞒其丈夫,遂回家第一时间洗澡睡觉。在时间过去很久之后,被其丈夫发现异常,其丈夫非常气愤,将其带至警局报警。”

张律师透露,受害人的四个版本证词属于法庭内部资料,不方便透露,但是从第一版的证词看来,是不符合一般性侵案中受害人第一时间报案的行事方式的。

2。 监控录像显示受害者与王晶有亲密行为

2018年6月28日至6月29日的庭审中,除了Yu Yan作证受害人与王晶曾在多个地方多次长时间接吻以外,高云翔的代理律师还向法庭提交了一段长约1个小时录像和7-8份证词。

6月28日休庭后,法官看完了一个小时的录像,表示该段显示受害人在酒店门口拒绝与朋友一起离开,主动和朋友挥手道别的录像对案件的审理起到了关键作用。而证词也显示,受害人多次表现出对高云翔感兴趣,还曾向朋友吐露过。

张律师认为,录像里受害人和王晶在卡拉OK亲吻拥抱的内容,动摇了法官对检方的判断。

焦点三:为何第一次保释没有成功?

高云翔保释的条件之一,是交纳300万澳元保释金。根据新南威尔士州法律,此类犯罪的保释金一般在50万澳元左右,可以用不动产或者是现金的方式来提供担保,所收取的保释金也不会在今后作为审判案件所用,而是在结案后如数退回。

上一次庭审中,高云翔的保释申请并未被采纳。张律师认为,主要问题是“那次到账的钱不是长期在担保人自己账上的钱”。张律师透露董璇更换了之前的律师团队,目前的团队中没有一个华人,全部是外方律师。

对于提供保释担保的保证人,法院除了判断其经济状况是否具备提供担保的条件和能力外,还要求其做出担保的行为是自愿的,没有收受被告人亲属的贿赂或者款项,没有因为提供保释金而进行幕后其他交易,没有从被告人亲属处得到任何承诺,被告人亲属也未向其许诺提供担保之后可以得到相应回报,且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满足了前述条件,才是法律意义上真正愿意提供保释金的保证人。因此,为保释进行担保的保释金,绝对不能够来源于高云翔和董璇的财产。

而在这一次的庭审中,有六人自愿提供担保。董璇选择了其中两位作为证人,他们分别是董璇的朋友和高云翔的同学,两人都非常坚定地表达了对高云翔、董璇和他们的家庭的信任,让法官看到了他们的自觉自愿。

此次,为高云翔提供担保的300万澳元保释金便有一部分来自于这两位同学朋友。该300万澳元保释金并非都是现金,除了高云翔同学从对冲账户取出的20万澳元、董璇朋友提供的一套经评估价值为120万澳元的房产外,还有其他四位保证人主动提供的价值更高的不动产、支票等。

焦点四:董璇上交护照后还能回国吗?

张律师表示,保释的条件包括至少一个担保人或者家人的护照要上交。

法官同意高云翔保释的条件之一,是上交高云翔、高云翔母亲和孩子小酒窝的护照。董璇为了表明将在澳大利亚陪伴高云翔一起生活直至案件审结的决心,也主动上交了自己的护照,但其并不在法院强制上交护照的范围之内。

这意味着,如果董璇需要回国工作,或者处理各项事务,其可以随时从法院申领回自己的护照,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而从实际需要考虑,董璇也需要有自己的工作,以应对家庭生活、孩子教育和支付律师代理费等数额不菲的开支。

焦点五:高云翔在狱中被欺凌了吗?

此前有媒体和律师分析,性侵案的嫌疑人在狱中很容易被欺凌,而在庭审中,高云翔的律师提出的保释理由也包括高在狱中因为其身份被欺负。张律师认为,高云翔到目前为止在狱中没有被欺凌,辩方律师意在表明如果换了其他监狱,不能保证高云翔不被欺凌,所以在保释时提出了这种可能性并作为其中一条理由。

“根据澳大利亚和新南威尔士州的法律规定,家人和代理律师可以随时会见高云翔,并且在向看守者说明的情况下,会见没有次数的限制。董璇在案发后及时抵达澳大利亚,除了每周定期看望以外,如果有特殊事情或者空闲时间,董璇也会去看望高云翔。

因此,在澳大利亚现行法律制度下,加之董璇等家人对高云翔看望的频次,高云翔在狱中的安全是有保障的,不存在此前媒体报道所说被他人侵犯或者侵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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