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4月21日讯近日,信网了解到,浙江凤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凤山公司”)施工的位于青岛李沧区一地块项目,施工现场有多处安全隐患,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依据该法,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浙江凤山公司进行了罚款处罚。
据悉,由浙江凤山公司施工的青岛市李沧区一项目,施工单位违反规定,现场存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不健全,脚手架未按规范进行搭设且拉结点不足,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等诸多安全隐患。
浙江凤山公司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该条例,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4月12日依法对浙江凤山公司下达了青建罚﹝2020﹞第07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浙江凤山公司进行了罚款。
据天眼查企业信息网站显示,浙江凤山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6日,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地基和基础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饰装璜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承包施工;水电安装;建筑劳务服务;消防设施安装工程、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为落实,信网联系到了浙江凤山公司,前台工作人员称需要向了解此事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并提供给信网一联系方式。信网据该联系方式拨打通了电话,但对方表示她也不清楚此事,需要记者拨打另一电话了解情况。信网根据该工作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试图联系到相关人员,但多次拨打未有人接听电话。
信网记者 李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