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受伤瘫痪
该案件一审民事判决书
该案件于2018年执行完毕
新浪娱乐讯 近日,疑似“谋女郎”刘浩存父母的舞蹈培训班因教学不当导致6岁女孩下肢完全瘫痪的消息在网上引起广泛关注。7月12日,有媒体记者找到了那次事件的裁判文书。文书上显示引起纠纷的培训班名叫新东晓舞蹈艺术学校,经营者是时任吉林省辉南县畜牧局科员的刘某光和时任辉南县第五中学教师的吕某娟。
据辉南县农业农村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证实,单位确实有刘某光这个人,他的确是刘浩存的父亲,但不清楚刘某光现在还在不在单位任职。此外,记者还联系了女童的父亲进一步求证此事,女童婷婷的父亲告诉记者舞蹈培训班的经营者就是演员刘浩存的父母。而现在婷婷仍然是瘫痪状态,每天都是母亲接送她去上学。
据悉,根据公开的裁判文书显示,2012年10月12日,时年6岁的婷婷在位于吉林辉南县的新东晓舞蹈艺术学校学习舞蹈。在做“下腰”动作时摔倒,后诊断为脊髓损伤、无骨折脊髓脱位损伤、双下肢完全瘫痪。
此事发生后,婷婷的父母将新东晓舞蹈艺术学校的经营者吕某娟和刘某光诉至辉南县人民法院,索赔215.9万余元。后法院判决吕某娟和刘某光赔偿婷婷医药费等101.7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共计106.7万元。刘浩存父母与婷婷于2012发生的纠纷,一直到2018年,经过法院的执行后,婷婷一家才拿到赔偿款。通知书显示,此案由婷婷一家提出申请后,于2018年12月25日执行完毕。(砂糖桃子/文)